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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魔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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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风,惊愕的指着白袍青年身后的大街讶然道:“好漂亮的大美女。”

白袍青年下意识的回过头瞥了一眼,看到人头攒动的人群,却没看到什么大美人,他匆匆一瞥又瞬间回过头来,可秦风已提起轻功踩着一个个路人的脑袋,玩命的奔逃起来,白袍青年弃马追去,速度却慢了一筹,怒道:“今天我君夜良就让你尝尝我七重绝尘枪法的厉害。”

君夜良,听上去感觉就像藏身在黑夜中的梁上君子,秦风微微一联想,也没有嘲讽的打算,懒得多费口舌之争。此时,城门有重兵把守,高耸的城墙上也架好了密密麻麻的牛角弓,严防死守之下就连鸟儿也飞不出城外,命运就像狗一样追得他没时间扯此没用的淡。也只能一门心思的逃命,在城里择一处隐秘的地方先藏身,也许还能在万死局中寻得一条活路。

提气跃上房墙,又急跃到屋顶这上,行云流水般动作一气呵成,耳中伴着呼呼风声,他的速度越来越快,不一会看到远处的许多高手跃到了楼阁之上,影影绰绰,向他合拢而来。

下场不言而喻,秦风不想被乱棍打死,他只能跃下巷子,提着轻功在巷子里急奔,一个大跨步就能跃出三丈远,两三步就能跑过一堵墙院,如此速度也不怕撞到墙上,足见他身法之飘逸灵动,辗转腾挪间,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小巷里有许多纵横交错的岔路口,眼花缭乱的一次次急转身,转身遇到什么,也许是一头尖角的牛,也许是是埋伏好的高手横甩出一剑,横亘着的长剑,人跑过去了,身躯就可能被一分为二,分成两截,齐齐的向前滚动,可能就有荣幸见到自己的心肝肺和胃,指不定还能看到苦胆有多大颗。

秦风有自信,自信到可以避开这些意外,但‘下一刻’永远具备了不确定性,甩掉了一个个的对手,随着时间推移,他把自己晃花了眼。

四下里充斥着一个男人的咆哮声:“秦风,你快出来,你的林美纯已经答应了做我的填房小妾了,我乃孔长老的孙子孔旭阳,出来啊,你这缩头大乌龟。”

窝囊、痛苦、暴怒、心酸欲绝,秦风牙齿咬得咯咯直响,为何总有一些人喜欢恃强凌弱,为何有权有势的人总乐于的把小人物的颜面一次次的撕碎,尊严的‘衣裳’被一次次的被无情剥落,小人物的生活历程,简直等同于被下油锅油榨的过程,难道折磨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,把人踩得痛不欲生就会酝酿出人上人的变态快感么。

此时秦风怒火中烧,但是小人物的怒火根本就不足以毁天灭地,所以他还是强压住心头的怒火。憋屈,憋屈到感觉自已就像被人弃之不及的鼻涕,变强的欲望,一怒屠尽千万里的疯狂在他心中埋下了一颗魔种。恶毒么,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恶毒,是生活的经历几欲把他生吞活剥了,世态炎凉,再纯真下去就会变成了被别人踩烂的傻瓜,所以秦风变得阴暗起来,如果有幸能活下来,他将要把自身视作不共戴天的仇人来磨砺,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,成功的秘决只有一个狠字。

人的性格是会变的,是生活的经历推着人在改变,性格其实都是旁人给予的,世人都在酿造恶运,秦风只是应运成魔,仅此而以。

(号外号外,点一下收藏只需一秒钟,而且还不用花一分钱,但从过去几亿年的时间算起,没有一个人来收藏本书,别的作者少说都拥有上万的收藏,0比1000000,我还坚持个什么,有劲么,错别字很多我也事后知道,我新手文学功底差些,以后有改观的。不如干脆就让主角进入暴走的路线,就算半路撞上一只青蛙也来上一记吞天灭地的一个大脚,遇上一只蚊子也要拍出一记破灭十方世界的一掌,但那是不可能的,前边的六万字只是铺垫,修仙路途正徐徐展开,主角虽然是明素转世,但也和唐僧一样会死会疼,算来也只是一介凡人,他的能力被限制,只能重新修仙,回归仙位,他收服天下美女,只为了应付九天六道的………书中孤独的沉寂着我一个人,也许后边还有几个拿棍棒追着俺的,要把俺打成肉酱的读者,我还要边逃边大声疾呼这书不会太监掉,后果,拿棍子追我的人更多了。~~大过年的来窜门的一个个人,带来了一张张喋喋不休的嘴巴,烦不胜烦,关键是还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在写书,感觉和作贼心虚是一样一样的,怕被嘲笑自不量力,所以更新少了,以后补上,新写手,望请见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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