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晚,顾怀瑾就将张猛威胁检察官的情况,向院领导和市纪委做了书面汇报,同时申请公安部门对复核组人员及受害者进行人身保护,彻底斩断对方的威胁之路。
与此同时,复核组的证据固定工作,在艰难中稳步推进。顾怀瑾带着苏晓冉,避开被收买的人员,找到当年负责鉴定的法医,在法律威慑下,法医终于承认,当年的伤情鉴定是被人施压篡改,愿意出庭作证;他们又找到被恐吓的受害者,耐心安抚、讲明法律政策,受害者们看到检察院动了真格,终于放下顾虑,重新提交了真实的证言和证据;技术部门通过数据恢复,找回了当年被删除的侦查录像、聊天记录,还原了张猛团伙犯罪的全部事实。
更关键的是,顾怀瑾通过对污点证人王浩的行踪调查,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:王浩当年并非主动认罪认罚,而是被人授意,作伪证指证张猛(实则避重就轻),以此换取自己的撤案处理,背后存在权钱交易。而这起交易的牵线人,疑似当年刑侦支队的副队长周斌,也是张猛的保护伞之一。
证据链,正在一点点闭合。顾怀瑾知道,收网的时刻,越来越近了。
第三章污点公诉:撕开权钱交易的黑幕
经过两个月的死磕核查,顾怀瑾带领复核组,终于完成了对张猛恶势力团伙案的全部证据固定,形成了厚达800页的刑事公诉案卷,起诉罪名涵盖: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伤害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妨害作证罪,以及针对保护伞周斌的徇私枉法罪、受贿罪,针对污点证人王浩的伪证罪、包庇罪。
这起案件,核心突破点,就是污点证人王浩的伪证与权钱交易——当年的公诉环节,王浩作为污点证人,故意隐瞒自己的主要罪行,篡改证言,为张猛开脱罪责,而办案人员周斌则利用职权,隐匿证据、篡改材料,帮助两人逃脱法律制裁,收受贿赂数百万元。
这是一起典型的**“污点证人滥用从宽政策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、主犯逍遥法外”**的恶性刑事案件,顾怀瑾将其定义为“污点公诉案”,意思就是:以污点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突破口,彻底撕开整个案件的黑幕,将所有涉案人员一网打尽。
案件汇报到江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国手中,李建国翻看完整的证据链,拍案而起:“铁证如山!立即批准逮捕张猛、王浩、周斌及其团伙成员,由重罪检察部顾怀瑾主办,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!这起案件,必须公开审理,向全社会彰显我们政法机关刀刃向内、清除害群之马、严惩黑恶势力的决心!”
2025年7月12日,江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张猛、王浩、周斌等17名涉案人员,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江城警方同步开展收网行动,将潜逃多日的张猛、王浩、周斌等人全部抓获归案。
消息传出,江城百姓拍手称快,建材市场的商户们自发燃放鞭炮,多年的恐惧终于烟消云散。
而顾怀瑾,作为主办检察官,开始了最艰难的庭审准备工作。他知道,对方的辩护团队必然会抓住当年的判决、污点证人的从宽政策做文章,试图再次为张猛等人脱罪。他必须把每一个证据、每一条法律条文、每一段证言,都打磨到无懈可击。
庭审前三天,顾怀瑾办公室的灯,彻夜未熄。他和苏晓冉一遍遍地模拟庭审讯问,梳理证据逻辑,核对法律条文,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肯放过。
“顾处,我们的证据已经足够扎实了,张猛他们肯定跑不掉。”苏晓冉看着满眼血丝的顾怀瑾,心疼地说。
“庭审就是战场,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。”顾怀瑾揉了揉太阳穴,目光坚定,“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是别人的人生,是法律的尊严。这起污点公诉案,不仅要让张猛、王浩、周斌伏法,更要告诉所有人:法律的从宽政策,不是犯罪分子的护身符;污点证人,不是法外之地;任何试图践踏法律、逍遥法外的狂徒,最终都将被公诉利刃刺穿伪装,接受正义的审判。”
7月20日,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,张猛恶势力团伙及保护伞徇私枉法案,公开开庭审理。法庭内座无虚席,受害者、媒体记者、政法系统代表、市民代表,全部到场旁听。
顾怀瑾身着检察制服,佩戴检徽,神情庄重地站在公诉席上。阳光透过法庭的玻璃窗,照在他身上,也照在桌上厚厚的公诉案卷上。
庭审开始,顾怀瑾当庭宣读刑事起诉书,声音洪亮、铿锵有力,将张猛团伙的犯罪事实、王浩作伪证的细节、周斌徇私枉法、收受贿赂的权钱交易,一一公之于众。铁证如山,每一项指控,都有完整的证据链支撑;每一句陈述,都直击罪恶核心。
被告人席上,原本嚣张跋扈的张猛,脸色惨白如纸;作伪证的王浩,浑身发抖,低头不语;徇私枉法的周斌,瘫软在座椅上,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威风。
他们曾经以为,靠着污点证人的交易、靠着保护伞的庇护,就能永远逍遥法外,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。可他们忘了,检察公诉的利刃,永远指向罪恶;法律的尊严,不容任何人践踏。
第四章庭审交锋:正义绝不缺席
庭审进入法庭辩论阶段,双方的交锋进入白热化。
张猛的辩护律师以“当年已作出生效判决、一事不再理”为由,请求法院驳回起诉;王浩的律师则辩称“王浩是污点证人,应当适用从宽处理,不构成伪证罪”;周斌的律师更是极力狡辩,称其“办案程序合法,不存在徇私枉法行为”。
面对辩护方的狡辩,顾怀瑾从容不迫,一一驳斥:
“首先,当年的判决是基于隐匿证据、篡改证言、徇私枉法作出的错误生效判决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发现新证据、确有错误的案件,应当重新审判,不存在一事不再理的问题;
其次,污点证人制度的设立,是为了打击重大犯罪,而非让犯罪分子以此为保护伞,作伪证、包庇同案犯、逃避自身罪责。王浩故意隐瞒犯罪事实、提供虚假证言,换取撤案处理,其行为已经构成伪证罪、包庇罪,所谓的从宽处理,是建立在如实供述的基础上,而非建立在违法犯罪之上;
第三,被告人周斌身为司法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收受贿赂,隐匿、篡改证据,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,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枉法罪、受贿罪的构成要件,证据确凿,事实清楚,不容狡辩!”
顾怀瑾话音落下,法庭内一片寂静。他随即当庭出示了所有证据:被篡改的伤情鉴定原件、恢复的侦查录像、受害者的真实证言、权钱交易的转账记录、周斌的供述笔录、王浩承认作伪证的录音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