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砚舟迎视,笑意未减,眼底却掠过一丝极淡的、蛇信般的警惕。
严正开口,声音不高,却清晰贯入法庭每个角落,字字如钉,凿入空气:
“请法庭准许,传唤第一位证人——李砚。”
铁门再度开启。
李砚被法警带入。他瘦得脱形,眼窝深陷,颧骨高耸,左手无名指僵直弯曲,右手却紧紧攥着一只旧公文包。他不敢看周砚舟,目光死死盯着自己鞋尖,那双擦得锃亮的牛津鞋,鞋带系得异常紧绷,仿佛勒住的是自己最后一丝气力。
“李砚,你与被告人周砚舟系何关系?”严正问。
“表兄弟。他叫我砚哥。”李砚声音干涩,像砂砾滚动。
“2016年12月,江城市西化工厂爆炸事故发生前,你担任什么职务?”
“永盛集团法务总监,兼安全生产合规委员会执行秘书。”
“事故发生后第七日,你向市安监局提交的《关于西厂爆炸事故成因的初步分析报告》中,将事故定性为‘操作人员违规擅离岗位导致冷却系统失压’。该结论,是否属实?”
李砚喉结剧烈滚动。他抬起左手,想抹汗,却因手指僵硬,只蹭到额角一片湿冷。他深吸一口气,忽然转向审判长,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一种近乎悲怆的尖利:
“不属实!全是假的!是我写的,但每一个字,都是周砚舟口述,我照抄!他告诉我,只要把陈默、吴慧敏、赵振国的名字写进‘违规操作名单’,再让安监局王副局长在报告末尾签字,这事就算‘闭环’了!”
旁听席哗然。
周砚舟依旧端坐,只是端起水杯,慢条斯理喝了一口。水波在他眼中晃动,映不出丝毫波澜。
严正却未停顿。他走向证人席,从李砚颤抖的手中接过那只旧公文包,打开,取出一叠泛黄纸张。
“这是2016年12月14日,即爆炸发生前48小时,陈默、吴慧敏、赵振国三人联合提交给永盛集团董事会的《关于西厂三号反应釜结构性隐患及紧急停产建议书》原件。签名处,三人指纹清晰可辨。”
他将文件高高举起,让投影仪镜头捕捉每一道笔迹、每一枚红印。
“而这份建议书,在送达董事会办公室三小时后,被周砚舟亲自批示‘留档备查,暂缓执行’,并指令行政部销毁所有副本。李砚,销毁指令,是否由你执行?”
李砚猛地点头,泪水终于滚落:“是我……烧的。在集团焚化炉。纸灰混着铬酸渣一起填进了青龙河堤坝。”
严正转身,面向审判席,声音陡然沉肃如钟:
“审判长,公诉人提请法庭注意:所谓‘违规操作’,实为掩盖真相的烟幕弹。真正违规的,是明知反应釜壁厚仅剩设计值37%,仍强令超负荷运行;是明知铬酸废液贮存罐腐蚀穿孔,仍拒绝更换,仅以沥青简单涂抹;是明知陈默等人已掌握其篡改环评数据、贿赂环保局官员的关键证据,仍授意安保部门对其实施跟踪、威胁、最终——制造‘意外’。”
他顿住,目光如电,扫过周砚舟平静的脸,最后落回李砚惨白的面容:
“李砚,你焚烧的,不是一份建议书。你焚烧的,是三条人命换来的最后呼救。”
李砚崩溃失声,肩膀剧烈耸动,却死死咬住下唇,不让自己哭出声。血,从他嘴角缓缓渗出,蜿蜒而下,像一道无声的控诉。
周砚舟终于放下水杯。杯底与红木桌面相碰,发出“嗒”的一声轻响。
他开口,声音温和,甚至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痛惜:
“严检察官,情绪不能代替证据。李砚是污点证人,他的证词,可信度几何?他今日所言,与七年前向纪委所做的书面说明,自相矛盾多达十七处。您不觉得,这更像是一个走投无路的背叛者,为换取减刑而编造的悲情故事吗?”
辩护律师立刻附和:“审判长,我方申请对李砚证言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!其精神状态明显不稳定,且存在重大利害关系,其证词依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!”
审判长看向严正:“公诉人,对此有何回应?”
严正没有看周砚舟,也没有看辩护律师。他走到法庭中央的电子示证台前,插入一枚银色U盘。
屏幕亮起。
第一帧画面:2016年12月15日,凌晨2:17。永盛集团总部地下二层监控。画面中,周砚舟独自一人走进法务部档案室,停留11分33秒。他离开时,手中多了一个牛皮纸文件袋。
第二帧:同一时段,集团IT机房。周砚舟助理进入,要求调取“西厂安全巡检系统”当日全部后台日志。技术人员犹豫片刻,在周砚舟助理递来的一张纸条上签字——纸条内容被马赛克,但右下角,赫然是周砚舟亲笔签名的“特批”二字。
第三帧:2016年12月16日,下午4:02。市环保局某副局长办公室。周砚舟与该局长握手,局长笑容满面,手中正拿着一份文件——镜头拉近,文件抬头赫然是《关于撤销永盛西厂环评问题复查通知的函》。函件落款日期,是爆炸发生前一日。
“这些,是市监委技侦部门依法调取的原始监控与通讯记录。”严正的声音平稳无波,“李砚的证言,是钥匙。而这些,才是锁孔里真实的齿痕。”
他转身,目光如炬,直刺周砚舟:
“周砚舟,你害怕的,从来不是李砚的背叛。你害怕的,是这把钥匙,终于找到了它该开启的锁。”
周砚舟脸上的笑容,第一次,出现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皲裂。他端起水杯,想再喝一口,杯沿却在唇边微微一颤,几滴水珠溅落在雪白衬衫前襟,洇开一小片深色痕迹。
像一滴,迟到了七年的血。
举证进入第二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