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19世纪英国衡平法院。一个伪造账册的会计,指证了他效忠三十年的贵族老爷。法官判他免于起诉,但要求他终身佩戴一枚铜戒——戒面刻着‘FidemFractam’,拉丁文,意思是‘被撕裂的忠诚’。”
他抬起左手,无名指上空空如也。
“现在,这枚戒,戴在您手上。”
我喉头一紧。
他倾身向前,隔着防暴玻璃,目光沉静如深潭:“沈昭,我不是来求宽恕的。我是来帮您,把周秉钧钉死在被告席上。但条件只有一个——”
他顿了顿,窗外恰有飞鸟掠过,翅影一闪而逝。
“——您必须亲手起诉他。不是以公诉人的名义,是以沈昭的名义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只有您,”他声音轻下去,却字字凿进我耳膜,“亲眼见过他给父亲敬酒时,袖口滑落的那截金表链。表盘背面,刻着‘周秉钧赠沈明远,廿三年春’。”
我猛地攥紧拳头,指甲陷进掌心。
那块表,此刻正躺在我家保险柜底层,表蒙碎裂,机芯停摆于4:17——正是父亲出事的时间。
林砚成为污点证人,程序上走了二十七天。
内部听证会开了四轮。纪检组全程旁听。省院派来两名督导员,每日核查同步录音录像。法医对他进行了三次精神评估,结论均为“认知清晰,意志自主,具备完全作证能力”。
没人质疑他的证言真实性。
质疑的是他这个人。
“他经手过青梧社全部境外资金通道,经手过周秉钧三十七笔‘咨询费’支付,经手过两起命案的善后转账——”刑检处处长拍着桌子,“这样的人,凭什么相信他会说实话?!”
我站在投影幕布前,调出一段加密视频。
画面晃动,是手机偷拍。背景音嘈杂,隐约有骰子撞击瓷碗的脆响。镜头聚焦在一只骨节修长的手上,正将一叠崭新钞票推过紫檀木桌面。收款方手指戴着硕大翡翠扳指,慢条斯理点数。
“这是2021年11月13日,青梧社‘梧桐宴’。”我按下暂停键,放大扳指特写,“翡翠种水老辣,雕工出自苏州顾氏作坊。而顾氏老板,去年因虚开发票被捕,供述中提到——周秉钧曾亲自登门,订制十二枚同款扳指,赠予‘十二梧桐’。”
“十二梧桐”,青梧社核心骨干代号。
“但实际到场的,只有十一个。”我调出第二段视频:同一场景,镜头微微上移,照见屏风后半张侧脸——眉骨高,鼻梁直,下颌线冷硬如刀削。那人正端起青瓷杯,杯沿印着一点朱砂似的唇印。
“第十二个,是林砚。”我点开第三份文件,“他当晚的银行流水显示,其个人账户收到一笔来自开曼群岛壳公司的‘版权费’,金额1200万美元。而就在两小时后,这笔钱全额转入周秉钧海外信托基金。”
会议室骤然寂静。
“所以?”处长声音发紧。
“所以,”我关掉投影,灯光亮起,照见每个人脸上未褪的惊疑,“他收了钱,却在次日凌晨三点,独自驾车前往城西印刷厂,用一把消防斧劈开了存放原始账册的保险柜。”
我打开随身U盘,插入电脑。
屏幕上跳出一张照片:锈蚀的保险柜门洞开,内壁贴满密密麻麻的A4纸。每张纸上,都用不同颜色荧光笔标出时间、金额、收款方、资金流向、对应命案日期……最上方一行,是林砚手写的标题:
《青梧社死亡账簿》
落款日期:2021。11。1403:22
“他不是贪官。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平稳,“他是账房先生。而账房先生的规矩是——账,可以做假;但死人,不能不算。”
正式签署《污点证人具结书》那日,下了入冬第一场雪。
林砚穿着我给他买的黑色高领毛衣,站在检察院后巷梧桐树下等我。雪片落在他肩头,很快洇开深色痕迹,像无声渗出的血。
我递给他一份文件:“认罪协商协议。坦白全部罪行,配合完整举证,可建议量刑三年以下,缓刑执行。”
他没接,只望着我:“沈昭,您信因果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