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他那本随身携带的皮质笔记本的某一页,被小心地拍了下来。
纸上是莱昂用铅笔勾勒的那个简单却带着气孔的箱子。箱子周围,被她用另一种笔触,添上了许多生机勃勃歪歪扭扭的小草。这是在北疆的星空下,她觉得好玩画上去的。
但是,在箱子的侧面,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朵线条清晰、姿态骄傲的玫瑰花,花瓣舒展,枝叶挺拔,正悄然绽放。
那一定是他画的。在她画下小草之后,某个她不知道的时刻,他在这页纸上,充满爱意地添上了这朵玫瑰。
画的下面,是一张纸条。
纸条上的汉字,一个个写得横平竖直,一板一眼,像小学生初学写字时的作业。笔画间透着明显的生涩和刻意,某些字的架构甚至有些笨拙的失衡,仿佛写字的人与这些方块的符号进行了一场艰苦而虔诚的角力。
但每一个字,都清晰可辨。
致我沙漠中的小狐狸和星球上唯一的玫瑰花:
Monc?ur
羌笛何须怨杨柳,引得春风度玉关。
为你,千千万万遍。
李承翰。
时间,在那一刻失去了意义。
杨柳站在台阶上,抱着沉重的书,看着手机屏幕,一动不动。
秋阳暖融融地包裹着她,银杏叶如金雨般缓缓飘落,有一片恰巧落在她的手机屏幕上,覆盖了“李承翰”这个陌生的姓名。
李承翰……原来这才是他的中文名字。
承翰,承翰……承载翰墨,继承华章。
真好。
杨柳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所有的等待,所有的担忧,所有在深夜反复摩挲那块刻着“Monc?ur”的手表时的酸楚与期盼,在这一刻,被这笨拙而诚挚的汉字,温柔地托起,稳稳地接住了。
她忽然低下头,把脸埋进怀中的书里。
肩膀抑制不住地微微颤抖。
这是巨大情感冲击下无法自持的战栗,像冰封的河面在春阳下裂开第一道细纹,温暖的河水汹涌而出。
过了好一会儿,她才重新抬起头,深深吸了一口满是秋日清洌与草木芬芳的空气。
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,但眼睛亮得惊人,嘴角无法抑制地向上扬起。
她抱着书,转身,朝着校门的方向,开始奔跑。
步子起初有些踉跄,因为心跳太快,怀里的书太沉。
但她很快调整了步伐,越跑越快,越跑越稳。
银杏叶在她身后飞舞,像一场金色的雨。
她跑过图书馆前宽阔的广场,跑过爬满常春藤的老教学楼,跑过笑语喧哗的篮球场。
风掠过耳畔,吹起她的长发和衣角。
她从未跑得这样快,这样不顾一切。
边跑边想,等他休息好了,她要带他回到新疆,去吃那家没吃成的欧日大,还有,塔什库尔干的星空,他最喜欢的蔚蓝的白沙湖,也一定要一起去看。
世界的轮廓在奔跑中变得模糊又清晰,只有前方校门的方向,如同磁石般吸引着她全部的身心。
她知道,他一定还在那里等着她。
这一次,哪怕仍会有依依不舍的离别,也不会再有“他或许明天就回来,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”的彷徨和心碎。
春风已度玉门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