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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官莫作怪(第1页)

做官莫作怪

大师语录

南怀瑾说:只是人有人心,以人心自我的私识,认为天地有好生之德,因此发出天心仁爱的赞誉。如果天地有知,岂不大笑我辈痴儿痴女的痴言痴语吗?明白了这个原理,便可了知真正有道的圣人,心如天地,明比日月,一切的所做所为,自视为理所当为,义所当为的事,便自然而然地做了。并不一定因为我要仁爱于世人,或我要爱护于你,才肯去做。

经典回放

选自《道德经》

【原文】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天地之间,其犹橐龠乎?虚而不屈,动而愈出。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

【译文】天地没有仁爱之心,把万物当成刍狗,既不珍惜也不轻视;圣人没有仁爱之心,把百姓当成刍狗,既不亲近也不歧视。天地之间,不正像一个大风箱吗?不去拉它,什么事也没有。一拉就有风了,越拉风就越大。世事也是如此,说得越多,麻烦越多。不如顺其自然。

大师释疑

刍狗:草扎的狗,用于祭祀,用了就丢弃。用时不是因为珍惜它,丢弃不是因为轻视它,皆无心而作。

橐龠:风箱,一拉就有风。

屈:竭尽,穷尽。

学道一得:把好心收起,按制度办事

《道德经》和孔子的《论语》一样,都是写给统治者看的,或者说,是培养优秀领导的教材。在古代,统治者一“说话”,就是法律、政策,会对国计民生产生影响。所以该怎么“说话”,自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。

孔子讲仁道,“仁者爱人”,巴不得当官的将心掏给百姓才好。老子正好相反,“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”,建议当权者将好心揣进自己肚子里,不要随便掏出来。老子认为,让百姓自然生活,他们的日子会过得很好;若是有人跟他们讲什么仁啊义啊,他们反而要倒霉了。春秋之间,战乱不绝,伏尸遗野,每一场战争,无不以“仁义”作为旗号,可是最后审视,却是“春秋无义战”。

“刍狗”是一种比较便宜的东西,祭祀时用真狗比较破费,人们就变通一下,用草扎的狗摆上去,哄祖宗们高兴。“以百姓为刍狗”,好像轻视百姓似的,所以老子这句话历来颇引人争议。其实老子的意思是,当权者要公平,对百姓心态放平,既不重视也不轻视,让他们自然生活。

无论哪朝哪代,无论明主昏君,都高喊“公平公正”,做法却大相径庭,有的造福天下,有的欺世盗名。但不管哪种做法,都不是老子提倡的公平。老子所说的公平,有两个要点:

第一,顺从自然之道,引导“无为”的公平。

老子对道德意义上的公平不感兴趣,他提倡合乎自然之道的公平。道德意义上的公平是:“非患贫,而患不均”——大家都是爹妈生的,有的人真穷,有的人真富,太不公平了!你手里端着一碗肉汤,我手里端着一碗白菜汤,没饿死我先气死了!所以,有些人的政治理想是“等富贵,均贫贱”。有的人干脆打出“替天行道”的旗号,劫富济贫。其实,强行把富人的钱抢过来分给穷人,并不符合天道。

政府过于讲仁义,对百姓生活干预过多,也很有问题。即使在一户人口较多的家庭,也很难一碗水端平,国家这么大,所谓讲仁义,肯定会倾向于少部分人——从历史事实看,主要倾向自己亲近的人,这就造成了人为的不公平。人们为了在统治者的“仁义”中分一杯羹,会想方设法向统治者身边靠拢,于是,各种乌烟瘴气的事情就发生了。

合乎自然之道的公平是:你勤快一点、能力强一点,生活就富裕一点;相反,你没有能力又不爱干活,那就多吃白菜少吃肉——反正不干活的人用不着那么多营养!

老子的“以百姓为刍狗”,绝非对百姓漠然视之、不理不睬、不闻不问,而是让百姓自己调节生存状态,不要过多干预。这样做,统治者似乎没有为老百姓做多少事,所以,百姓富足了,也不认为是靠当权者帮忙,“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我自然”——我是靠自己努力致富的,跟你当官的没有关系。

有趣的是,西方国家搞自由竞争,政府不过多干预民间事务,人们也不认为自己致富是靠政府帮忙,这跟老子“以百姓为刍狗”的政治理念倒有一点相似呢!

第二,让人们自由选择他们想过的生活。

如何实现“以百姓为刍狗”的公平理论呢?老子没有说。毫无疑问需要借助法令制度。但不必“多言”,政令越简单、明确、稳定,越有可能如实兑现。在公平而稳定的制度下,让百姓各求所需、各尽所能,过他们想过的生活。这比在有限范围内施行仁义要优越得多。

战国时的秦襄王,在管理国家方面,颇有一点“以百姓为刍狗”的味道。他不偏爱百姓,一视同仁;百姓偏爱他,他也很反感。有一次,秦国郎中阎遏、公孙衍外出办事,在一座庙前看见一些人正在杀牛。他们感到十分奇怪,心想:现在不是祭祖的时节,他们为什么杀牛呢?于是,两人上前询问原因。他们回答说:“杀牛祭祀老天爷,是为了还愿。”

“还什么愿?”

“前些日子,听说襄王病了,我们就买了这头牛,来庙里向老天爷许愿:如果襄王病好了,我们就杀这头牛祭天。现在大王的病幸而已经痊愈,我们就来向老天爷还愿了。”

两位郎中听了,心里很高兴,回宫后,兴冲冲地向襄王道贺:“大王的功德已经超过尧、舜了!”

秦襄王吃惊地问:“这是怎么回事呀?”

两位郎中回答:“尧、舜虽是圣人,他们的百姓还不至于为他们祈祷。现在,大王病了,百姓自动买牛为您祈祷;您的病好了,百姓就杀牛还愿。所以,我们私下认为,大王的功德已经超过尧、舜了!”

秦襄王忙派人调查,发现果有此事,就罚当地的里正和伍老各出两副销甲。阎遏、公孙衍惊讶地问襄王:“没有奖励也就算了,大王为什么反倒惩罚他们呢?”

襄王解释说:“老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,不是因为我爱他们,而是因为我有权势,他们才为我所用。现在,老百姓没有接到命令,就擅自为我祈祷,这是他们热爱我的表现。他们热爱我,我该如何回报呢?如果我偏爱他们,就不能严格执法了。不能严格执法,就做不到令行禁止,这是亡国之道。所以,我惩罚里正与伍老,使百姓不能偏爱我,我也不必示爱于他们。这样,才能严明治国啊!”

秦襄王不偏爱百姓也不让百姓偏爱自己,实行的是法家的“霸道”,跟老子的“自然之道”还是有所不同。霸道实行严刑峻法,而老子提倡法令简明。但两者“以百姓为刍狗”的宗旨却是相通的。

不偏爱百姓,是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或遭受灾变的人们不需要救济呢?当然不是。真正的救济是用法令规定哪些人、哪些情况属于救济范围,然后一切按制度办事,没有任何偏心,也用不着一对一的慈善之举。令人奇怪的是,中国是一个讲了两千多年仁义道德的国家,慈善法规却从来没有完善过,需要救济的人经常得不到救济;反而是不讲仁义道德的西方国家,他们却在这方面做得很优秀。这岂非具有讽刺意味?

无论古今中外,无数历史事实证明,当权者的仁爱对国家、对百姓带来的好处远远没有弊端多,要想国家富强、百姓安乐,最好的办法是制订公平的法令,然后一视同仁地执行;要想国家混乱、百姓怨声载道,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今天出一条善政、明天搞一项利民措施。因为所谓善政、利民,说明当权者还是在为老百姓办事,而不是干自己的本职工作。说明法令还没有把当权者的职责规定清楚,他们还处于特权阶级,有权进行管理,无须接受监督,办事就有功,败事也无过,远未达到公平的境地。这样哪能不混乱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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