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他从没见过这种排场。
二十辆车。前前后后,层层叠叠,像一支小型军队在行军。每辆车之间的距离精准到像是用尺子量过的,车灯的亮度、角度、色温都一模一样,连车轮碾过路面时发出的声音都整齐划一。
这哪是出行。
这是巡礼。
是这座庄园的主人在向这片土地宣告——我回来了。
沈澜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他忽然有点理解,为什么海城的人叫欧阳峥“活阎王”了。
可能不是因为他的手段狠,不是因为他的权势大,而是因为——
这个人,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气场,让人还没见到他,就已经开始害怕了。
连他的车队,都带着这种让人喘不过气的压迫感。
沈澜深吸一口气,把那股没出息的心虚压下去。
车队驶过花园深处的小路,绕过喷泉,朝着主楼门前的空地驶来。
二十辆车同时熄火。
车灯熄灭。
发动机的轰鸣声消失了。
世界重新安静下来。
安静得能听见露水从栀子花瓣上滑落的声音,安静得能听见喷泉的水珠落回水面的声音,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——
咚、咚、咚、咚——
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。
所有的车门,在同一时刻打开。
那声音整齐得像一声令下——二十声“咔嗒”重叠在一起,变成一声沉闷的、带着金属质感的声响,在清晨的寂静里格外清晰。
黑衣保镖从车里鱼贯而出。
清一色的黑色作战服,笔挺如松,步伐整齐划一。
沈澜看得非常清楚,他们手里端着枪。
乌黑锃亮的冲锋枪,枪口朝下,保险栓已经拉开,在晨光中泛着冷冽的金属光泽。那枪身修长,弹匣弧度流畅,每一处线条都透着致命的危险。
他们下车的时候,动作整齐得像是被同一根线牵着——左手扶住车门,右手握枪,身体侧转,目光扫视四周,枪口始终朝向地面,但随时可以抬起。
那姿态,那速度,那默契,是经过千锤百炼的、刀尖上滚过无数回的、真正见过血的人才有的东西。
沈澜见过枪。
他爷爷是将军,大哥沈成是上将,他见过部队里的士兵端枪的姿势——标准、规范、教科书式。
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。
是把枪融进了身体里、变成了手臂的延伸、变成了呼吸的一部分的那种——本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