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道,“不必管我。”
隔着门窗,那声音冷冷淡淡,令人听了不敢多嘴。
婢女便不说话了,只觉裴序今日着实奇怪。
裴序坐在书案前,左手上方,放着桑妩今晚抄写至一半的经文。
那字迹娟秀,他静静凝视。
又半晌,研了墨提笔。
府里,无论祖母还是他的母亲都信奉神佛,裴序却不甚热衷。
比起这些虚无缥缈的信仰,他更相信人力。
这大抵是少时受恩师的影响。
裴序的恩师——便是那位对他有伯乐之顾的国子学祭酒谢常。
对方常念,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1。而今他老人家早已仙去,作为他最得意也最为看重的学生,裴序却打开了那份佛经,于深夜伏案誊抄。
抄写一卷经书的时间并不长,但已足够他想明心头的困扰。
他可是喜欢桑妩?
自然是喜欢的。
女郎貌美聪慧,温柔体贴,很难不让人喜欢。
年轻的肉体相交,做尽亲密狂悖的举动,也的确会使人生出许多不必要的绮思。
但他可有六郎为之与家族对抗的冲动?
没有。
他之喜欢,建立在毫无阻隔的基础之上。
是顺水推舟,触手可及。
就像喜欢余杭的山水。
当它们与他所坚持的道不相悖时,这种喜欢才能长存。
因此并不深刻,也不能驱使他放下理智与规矩。
是时机太好了,氛围太轻松了。
如果在长安郡公府,斡旋于天子、奉明两党之间,他根本不会有答应三叔父的心力。
如果她非是一开始就成为他的妻,只作为桑氏女,即便顶着相同的容貌、才情从他跟前经过,想必也不会在他心间留下半分波澜。
是故更显少年赤诚。
珠玉在前,他之喜欢,于桑妩可有可无。
简直俗不可耐。
他怎能用这轻于鸿毛的喜欢,去藐视六郎,去折辱她。
好在他已经意识了过来。
是以抄奉佛经。
是以赎罪。
裴序将抄完的佛经晾干,整齐叠好,告诉自己——
纵她与六郎之间有旁人无法插足的过往,纵她眼下不得不与自己虚与委蛇,这件事也并非没有两全之法。
他可以克制自己。(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