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平握着她的手,问道:“”这个月的粮饷领了吗?”
姚珺点头回道:“领了,都被克扣了一半,大米才三十斤,钱也才五百文,那赵把总就是故意针对我们,就克扣我们最多。”
听见这话,陆平心里是不由一气,骂道:“这王八蛋,总有一天我要把他收拾了。”
“你别冲动,现在也勉强能活着,我不要你大富大贵,你活着就行了。”
姚珺认真的叮嘱起来,眼中满是爱意。
“好,我知道。”
陆平点了点头,现在他才十九岁,身材魁梧,力气也是出类拔萃,再加上前世二十年的特种兵生涯,他有信心在军队混出名堂。
姚珺面色红润,身上透露着一股淡淡香气,声音柔媚说道:“相公,你要再宠爱我一次吗?这次来了,下次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!”
她也想全力伺候好自己的男人,毕竟以后陆平是自己和女儿的倚仗。
“我。。。。啊~”
还不等陆平把话说完,姚珺已经俯身。。。。。。。
一炷香后。
姚珺把灰色布衣穿好了,头发也是缠上,戴上了一顶斗笠,还往脸上抹了抹灰。
做完这一切后,她提上篮子说道:“我就先回去了,后面时机合适我再过来找你。”
“好,我送你出去。”
陆平起身送她出去了,这里距离沙田村有十里,得走一个半时辰。
在外面,六个年龄不一的士兵坐在石头上,他们的胸甲也是皲裂开来,一个个衣衫褴褛,跟乞丐差不多。
为首的正是四十多岁的伍长刘大贵,后面有几个稚嫩的面孔。
刘大贵看着姚珺离去的背影,忍不住嘀咕道:“这女人磨盘真是不小啊!能跟她睡一觉,死了也值啊!”
一人开口说道:“这女人被赵把总看上了,谁碰她谁死啊!”
刘大贵开口说道:“赵把总已经给我们下达命令了,宰了他,我们就能离开这,回到沙田村军屯去。”
“那太好了,留在这跟送死没什么区别,鞑子一来,我们根本守不住,不过陆平可是选锋,我们完全不是对手啊!”
众人眼中都是露出一丝期待,但很快又眉头紧锁。
所谓选锋是士兵能力评定的最优者,弓马,臂力,胆气,智略,四项皆优便是选锋。
“这小子即便是给总兵当亲卫都绰绰有余,可惜得罪了赵把总,前途是没了,现在连命也要没了。”
刘大贵感叹了一番,虽然他也不想杀了陆平,但是不做他的下场也是很惨。
“伍长,这小子不是我们能对付的,你有什么办法吗?”
“办法多的是,晚上我媳妇会带酒来,给酒里下蒙汗药,等他晕过去,我们就除掉他。”
“这办法好,伍长,到时候我们真的能离开这吗?”
“赵把总答应过的,不管如何,我们都得试试,留在这一辈子没出路,得在这待到死。”
陆平望着姚珺离去的身影,已经确定了未来的目标,从堡垒小兵开始,建功立业,成为这个时代的列强。
他也想体验一下垂死病中惊坐起,列强竟是我自己的感觉。
不过现在他要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堡垒的这些人听话臣服。
来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,陆平能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敌意。
最关键是这里随时能成为战场,身边的人如果不听话,何谈建功立业,同时他有种感觉,他们也快对自己动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