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吃饱
足足躺了半小时,林重才缓过劲儿来。
看着身上已经没了气息的熊瞎子,他咧咧嘴,总算是有吃食了。
也得亏他上辈子经验丰富,熟知各种动物的弱点,加上这头熊瞎子受了伤,没了一条手臂,不然他肯定要挂在这里。
费力的挪开熊头,他爬起来,检查了一下伤势。
万幸,除了一些皮外伤,并无大碍。
仰头看了看天色,已经过了晌午。
必须抓紧时间,不然一旦天黑就难回去了。
他抓起匕首,开始对熊瞎子进行分肢。
这么大一头畜生,光靠他一人,肯定是带不回去的,只能选择一部分。
熊身上好吃的地方无疑就是熊掌。
其中又以右掌最美味。
因为熊瞎子喜欢吃蜂蜜,常年都拿右手去掏蜂蜜,时间久了,都腌入味了。
而恰好这头熊瞎子剩下的手臂,就是右手。
刺啦!
皮毛被割开,新鲜的热血冒着热气。
林重熟练的割下了熊瞎子的一整条手臂,随后又用积雪,对剩余的部位进行掩埋。
这冰天雪地,就是个天然冻库,倒不至于担心肉坏掉。
主要是掩盖伤口和血液,免得被其他动物啃食。
回头再找机会,拖回家去。
这么大一头熊瞎子,可不能浪费了。
做好善后,林重便扛着熊臂,深一脚浅一脚的朝家里赶。
鄂伦春族是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在内蒙和黑龙江,林重所在的族群,有一百来户,五百多人口,组成了大型村落。
木梁建筑的房屋,鳞次比节,许多人家都养了猎犬,山羊之类的家畜。
但林重的家却在最边缘。
下放到这里的知青本来就少,所以没有知青根据点。
当初他过来的时候,族长就把他安排在了一座废弃的小木屋。
后来做了倒插门,住在孟春花家。
昨天离了婚,就又搬了回来。
林重到家的时候,天刚摸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