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这些东西,哪一个不是“好朋友加上□□”?
亲密——好朋友之间没有吗?无话不说,彼此懂得,在对方身边可以完全放松——这不是亲密吗?
激情——心动,想念,渴望靠近——这些感觉,好朋友之间就不会有吗?也许不会那么强烈,但性质上有什么不同?
承诺——愿意一起走下去,愿意为对方付出,愿意承担责任——这难道不是友情的最高形式吗?
唯一不同的不过是想要触碰对方的身体。是想吻她,想抱她,想和她融为一体。是那些在深夜翻涌的、让人脸红的、说不出口的念头。
所以,爱情就是友情加上这些念头。
那如果没有这些念头呢?如果去掉那些,剩下的,不就是友情吗?
可问题是——有这些念头的友情,还能叫友情吗?
还是说,它们本来就该是一回事?
这个想法让我更糊涂了。因为它意味着,所谓的“爱情”,不过是一种被□□加持的友情。意味着我和江晚迟之间那些让我失眠、让我痛苦、让我生不如死的东西,本质上和“我想和她做朋友”没有区别——只是多了一层身体上的渴望。
那我为什么这么痛苦?
如果只是友情加上□□,为什么我会觉得自己快要死掉?
——因为不是。
因为不只是。
因为有别的东西。有我说不清、想不透、越想越糊涂的东西。
那个东西,才是让我睡不着的原因。
“3:45”
我看了一眼手表,数字在黑暗里刺了一下眼睛。,随之一起的还有我的大脑和太阳穴。我的大脑依旧在吵闹,甚至开始分裂。
我的精神在劝诫:你那些思想都是对的。你对她的爱里掺杂了太多自私的成分。你爱的是过去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,不是她。你应该停下来,应该清醒一点,应该做一个更好的人。
我的身体在诱惑:我想她。
我想她围着我织的围巾的样子。我想她戴着我织的手套的样子。我想她把脸埋在我怀里的样子。我想她踮起脚、闭着眼、睫毛颤抖着吻我的样子。
我想她笑。想她哭。想她撒娇。想她生气。
我想她在。
我的精神说:你不配。
我的身体说:我想要。
它们就这样打起来。一个说“你应该放手”,一个说“我想要她”。一个说“你的爱是自私的”,一个说“但我想她”。
打了一夜,不分胜负。
而我就是那个战场。
她们在我身上打来打去,我疼得要命,却不知道帮谁。因为两边都是我自己。都是真的。都是无法舍弃的。
我想做一个更好的人。一个不那么自私的人。一个能真正爱她、而不是爱自己的人。
但我也想要她。想要她在。想要她的笑,她的泪,她的体温,她的呼吸。
这两样东西,不能共存吗?
我不知道。
也许能。也许不能。
也许“更好的人”和“想要她的人”,从来就不是同一个。
我又想起织围巾的那些晚上。
织的时候,一针一针,很慢。每一针都要用心,都要专注,都要想着她。手被戳了,疼一下,但继续织。线歪了,拆了重来。一遍不行两遍,两遍不行三遍。七个晚上,拆了三次,终于织出一条勉强能看的。
我当时想的是:只要她能戴上,只要她能暖和,只要她能笑一下,就值得。
我没想过的是:我为什么要织?